买房就有学位的时代已经过去,入户才是最佳方式

更新时间:2018-06-1514次浏览| 信息编号:z103051  
管理信息
 | 投诉
  • 优惠信息:12000元/户
  •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万科中心广场1号楼1307室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 联系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详情介绍
孩子的教育是广大家长最关心的事情之一,为孩子挑选一​‌‌个心仪的好学校让不少家长煞费苦心。各界关注的《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去年12月15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正式颁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屋销售不得虚假宣传购房送学位。
《办法》指出——
由居住区建设单位建设的配套教育设施,应当与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开发的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应当与第一期居住区项目同步建成交付使用。若不能同步建成,未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条件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要求建设,或者不符合相关建设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将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对于不具备单独建设配套建设教育设施条件的新建、改建居住区项目,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中确定的教育设施建设整合方案,将居住区项目建设单位所应履行的代建义务或所需承担的相关费用列入规划条件。
《办法》还规定——
居住区建设单位可以在房屋预售合同或现售合同中明确配套教育设施的有关情况,但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不得虚假宣传购买房屋可赠送学位等内容。
另外关于幼儿园——
对在《办法》生效前已建或者在建的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专项整改;对未办成公办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引导其移交办成公办或者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安居】代办理东莞户口
1、东莞32个区镇人才入户;有无房产皆可。无社保无工作皆可;
2、条件达标者;
3、条件不达标者;
4、计生方面有情况的,提供解决方案;
5、办好一般在两个月到五个月左右;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09206077
QQ:3192234883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dg.sojixun.com/zixun/z103051.htm
查看全部东莞咨询服务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东莞咨询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