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东莞,满足“两个五年”即可入户手续大大简化

更新时间:2018-08-0618次浏览| 信息编号:z117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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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市公安AN局起草了《东莞市稳定居住就业入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并向社会征求相关意见。笔者从《细则》里了解到,非莞户籍居民,只要同时满足“两个五年”(持有效居住证5年,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累计5年)条件,即可入户东莞。与此同时,申请入户的程序也大大简化了。 
根据《细则》,非莞户籍居民入户东莞的申请条件简化为“两个五年”,即持东莞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同时在东莞正常参保,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至于落户地点,申请人有自有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Z窗口提出申请;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集体户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Z窗口提出申请,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Z窗口提出申请。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应将户口分别迁入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新型社区。 
“积分入户”取消后,入户程序也大大简化。《细则》提出,满足“两个五年”的非莞籍居民,只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及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即可申请入户。而随迁入户里,配偶随迁只需要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即可。只要满足条件,提交申请表并一次性提交所需材料后即可受理。受理后,公AN机关负责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在莞居住年限及社保部门推送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按省内迁移和省外迁移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入户。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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