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流程是办理东莞户口有用的?

更新时间:2018-09-139次浏览| 信息编号:z13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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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安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塘厦分公司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超生的,必须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5年,且夫妻双方接受处理完毕;其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双方必须接受处理完毕。



3.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 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 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3 年;



7.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 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 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 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 元以上;



11.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 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 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一)本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屋所有权证》; (三)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四)《计划生育证明》; (五)小孩《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六)迁入城区的需提供房屋证明及入户人与屋主关系证明。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dg.sojixun.com/zixun/z1317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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