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东莞所需资格材料具体有哪些?

更新时间:2018-11-0724次浏览| 信息编号:z148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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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资格材料
申请人按达到的准入条件类别提交对应的相关证明资料即可(比如应届大学生只需提供应届大学生的证明材料即可),具体的如下:
0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需材料:
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材料说明:
证书须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
1)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或各省自行组织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国家或各省官方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网站核查的,申请人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在广东省内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网站核查的,申请人应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证书相对应的评审表、考核认定表或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3)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须先到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分局办理资格确认)。
0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所需材料:
国家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材料说明:
未能在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0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所需材料:
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材料说明:
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或“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网站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
0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所需材料:
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
材料说明:
能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个人学历情况的,无需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只须提供学信网有效验证码。
0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所需材料:
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劳动合同
0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所需材料:
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非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证书
材料说明:
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3或4点要求作出查验
0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所需材料:
1、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
2、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验证证明
材料说明:
相应证书参照上述第4点要求作出查验。
0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所需材料:
1、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材料说明: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参照上述第3点要求作出查验
0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所需材料:
留学人员资格审查证明
材料说明:
留学人员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对外交流合作科申请出具。
10最近三个连续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所需材料:
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税务登记证
3、企业参保员工名单。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所需材料: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政府)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证书真实性证明材料(如颁奖文件);能够通过部门提供的名单目录查验的,无须提供荣誉证书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2、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提供荣誉证书。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提供立功表现证书、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在莞登记注册)、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提供相关职业技能竞赛奖项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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