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入户新政细则 想入户东莞的人看这里

更新时间:2019-03-1520次浏览| 信息编号:z18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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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第一:双五年入户,

(一)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二)在我市正常参保,且在我市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关注公众号:SSRHSS)

第二:人才入户

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12类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就可以入户东莞。(下面12个条件中,只要满足其中一个就可以申请入户东莞)(关注公众号:SSRHSS)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力,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中级工/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力/全日制大专”+在莞3年社会养老保险;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关注公众号:SSRHSS)

产和无房产的迁入地点:
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正窗口提出申请;
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集体户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正窗口提出申请,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到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正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应将户口分别迁入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新型社区。(关注公众号:SSRHSS)

东莞入户新政细则,
你看清楚了吗?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首发网址:http://dg.sojixun.com/zixun/z1878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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