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东莞取消积分入户,东莞条件类入户政策

更新时间:2019-03-18 117次浏览 | 信息编号:z188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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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 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 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 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 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 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 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 3 年; 7.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 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 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 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 元以上; 11. 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 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 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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