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入户东莞、人才入户的基本条件

更新时间:2018-07-0279次浏览| 信息编号:z9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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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人才准入条件

一、人才入户

人才入户需要全日制大专+3年东莞社保,或非全日制本科+3年东莞社保。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凭学历即可入户,不需要社保。

二、条件准入

一、申请对象

(一)基本条件。申请入户我市,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

1.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 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

3.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人才准入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年龄在50 周岁以下

(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不作年龄限制),达到以下准入条件之一的,可提出入户申请。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

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广东省内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登记注册并合法经营1年以上、依法纳税、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1)获得省(广东省委、省)部级以上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

(2)获得东莞市委、市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奖励的;

(3)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工作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

(4)近5年由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推荐参加国家、广东省或我市人力资源部门主办或与部门、行业组织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奖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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