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CE认证的简介和八大认证模式

更新时间:2019-05-24 134次浏览 | 信息编号:z260896  
管理信息
 | 投诉
  • 优惠信息:未填写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尚甲都市产业园
  • 联系人:付小姐
  •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完整号码

详情介绍
CE代表欧洲统一 1995年欧盟15个正式欧盟成员国包括: 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  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瑞典、英国; 2004年加入欧盟的10个国:捷克、斯洛伐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匈牙利,、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塞浦路斯; 2007年加入欧盟的2个国:保加利亚、 罗马尼亚; 2013年加入欧盟的国:克罗地亚; 欧洲自由贸易协会EFTA 的3个成员国: 冰岛、列支敦士登、 挪威;半欧盟国:土耳其。 欧盟成员国内,拥有合格CE证书的产品可自由流通,加贴CE标志的产品符合有关欧洲指令规定的主要要求,并用以证实该产品已通过了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和/或制造商的合格声明,真正成为产品被允许进入欧共体市场销售的通行证。 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 欧盟认可八大认证模式 (一)工厂自我控制和认证。 Module A(内部生产控制): 1. 用于简单的、大批量的、无危害产品,仅适用应用欧洲标准生产的厂家。 2. 工厂自我进行合格评审,自我声明。 3. 技术文件提交国机构保存十年,在此基础上,可用评审和检查来确定产品是否符合指令,生产者甚至要提供产品的设计、生产和组装过程供检查。 4. 不需要声明其生产过程能始终保证产品符合要求。 Module Ab: 1. 厂家未按欧洲标准生产。 2. 测试机构对产品的特殊零部件作随机测试。 (二)由测试机构进行评审。 Module B(EC型式评审): 工厂送样品和技术文件到它选择的测试机构供评审,测试机构出具证书。 注:仅有B不足于构成CE的使用。 Module C(与型式[样品]一致)+B: 工厂作一致性声明(与通过认证的型式一致),声明保存十年。 Module D(生产过程质量控制)+B: 本模式关注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工厂按照测试机构批准的方法(质量体系,EN29003)进行生产,在此基础上声明其产品与认证型式一致(一致性声明)。 Module E(产品质量控制)+B: 本模式仅关注最终产品控制(EN29003),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F(产品测试)+B: 工厂保证其生产过程能确保产品满足要求后,作一致性声明。认可的测试机构通过全检或抽样检查来验证其产品的符合性。测试机构颁发证书。 Module G(逐个测试): 工厂声明符合指令要求,并向测试机构提交产品技术参数,测试机构逐个检查产品后颁发证书。 Module H(综合质量控制): 本模式关注设计、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控制(EN29001)。其余同Module D+ Module E。 其中,模式F+B,模式G适用于危险度特别高的产品。 今天我继续昨天给大家解释的欧盟CE认证之后,在给大家解释剩下的欧盟CE认证。 今天先谈以上几点,明天我会给大家继续讲解欧盟CE认证的别的范围介绍。有需要做国际认证,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可以联系我。 做欧盟CE认证、商标注册、商标转让、专利申请,来广州恒达找我。我们更专业、效率、 下证快! 做国际认证,商标注册,专利申 联系我的时候请说是在搜即讯信息网上看到的,谢谢。
查看全部东莞商标注册信息
发布发布一条信息东莞商标注册信息>>